上海同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章程》有關條款的說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的需要,經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對《公司章程》的有關條款進行了修訂,主要包括: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3914.355萬元”擬修訂為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48,322,290元”;第七條“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擬修訂為第七條“公司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A股并購)”;第十九條“公司股份總數為13914.355萬股,均為普通股”擬修訂為第十九條“公司股份總數為448,322,290股,均為普通股?!?nbsp;上述修訂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自公司向香港金益等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發行登記之日起生效(詳見公司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上海證券報》刊登的臨時公告:臨2014-045)。
鑒于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已終止(詳見公司2015年11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上海證券報》刊登的臨時公告:臨2015-029),上述《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修訂未滿足全部生效條件,現特向投資者予以說明。
公司現行《公司章程》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特此公告。
上海同達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